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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状记一起特别的医疗纠纷诉讼奔流杂

昆明公务员李林(化名)怀疑,医院在给自己患病的妻子治疗时,用了不适当的诊疗措施。妻子去世后,他通过自学医学和法律知识收集证据,力求在打官司时能获得有利的地位。

  

医学之博大精深,绝非自学能熟练掌握;但这种积累知识并依靠法律解决纠纷的方式,在医患矛盾频出的今天,堪称理性。

医疗纠纷中,患者一方经常苦于医学知识不足。

为了证明自己占理,李林自学医学、法律著作,坚持打官司

手里紧握着五华区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昆明人李林百感交集。这天是年的5月23日,距他的妻子汪莉去世已近3年。而这份他刚拿到手不久的判决书,是他为妻子打医疗纠纷官司中,一次艰难的获胜。虽然这份判决还有可能被二审判决改写,但他依旧欣慰。

  

年3月,汪医院就诊,半年时间里,经历了手术检查、病情加重反复和病逝,引起了李林的质疑。为了给妻子“讨公道”,李林选择了最艰难的一条路:自学医学、法律,获取足够的知识,独自打这场官司。

自学医学和法律

为亡妻打一场医疗官司

采写|都市时报记者杨旭

摄影(除署名外)|都市时报记者资渔

  

医疗官司难打,

一是因为专业知识不足,

二是因为漫长的诉讼过程“耗不起”,

这种情况犹如两难的困局

  

患病、求诊、恶化、去世

二人没有医学知识背景,只是不明白“医院就诊,病情却会持续恶化,且越来越严重”

  

汪莉忽然感觉到自己胸闷、呼吸不畅,于是到医院的呼吸内科求诊。那是年的3月1日,当时她50岁。

  

呼吸内科的医生为汪莉检查后,发现她左侧胸腔有积液。引起积液的可能性有多种,该科下了一个暂时的结论:“左侧胸腔积液,原因待查。”

  

3月15日,汪莉转入胸外科治疗,医院做了进一步的检查。5天后,患方签下了“胸腔镜下左胸探查术”同意书。次日,该科医生给汪莉做了“VATS(电视辅助胸腔镜手术)左胸探查术”检查,并实施了“左肺上叶楔形切除手术”。进一步检查得出“术中冰冻病理结果良性”的结论。

  

3月29日,汪莉左侧胸膜腔出现积液,医生为她做了左胸穿刺微创置管引流。4月1日,汪莉出院,出院时的诊断为:“左侧胸腔积液(非特异性胸膜炎);低蛋白血症。”

  

然而,汪莉出院后还是一直感觉不舒服。4月14日,因为呼吸不畅,医院住院治疗。医生的诊断是:“右肺肺动脉栓塞伴肺高压、I型呼吸衰竭、左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左侧胸腔积液原因待查(恶性胸腔积液待排)。”期间,院方下了两次病危通知。

  

幸运的是,医院度过了这段危重期。后来,应院方“回家慢慢调养”的要求,她出院回家休养,期间每天必须靠吸氧维持。年的7月、8月,她先后两次病情加重、出现呼吸困难,医院救治。

  

回想起来,李林、汪莉夫妇觉得,医院就诊,病情却会持续恶化,且越来越严重?二人没有医学知识背景,觉得“并不是多严重的疾病,为什么要以做这种手术的方式来开胸检查”,由此,他们开始怀疑医生前期的检查处置措施有问题。

  

医院内部的管理部门投诉,并希望通过投诉解决问题。但是,他说,投诉后,医院和当事医生并未作出过多的解释,只是说“没有任何问题”,医院一方搞得很神秘。“医院提出,医院有问题,就把我交的1万元现金退我。但对方不退,医生也只是跟我说,建议走司法途径来解决。”

  

医患双方就汪莉的治疗问题产生了争议,一场医患纠纷由此形成。于是,双方共同委托昆明医学会,对这起医患纠纷做医学鉴定。7月26日,昆明医学会受理委托,医患双方向昆明医学会提供了各自的材料。9月11日,鉴定会召开。

  

不料,鉴定会召开4天后,汪莉的病情突然恶化,李医院,医院当天便下了病危通知。此后,她的病情一直没能好转,于年2月11日病逝。

  

死亡医学证明书记录了汪莉的死因:呼吸、心跳骤停。

  

李林自学过的部分医学类书籍

受访者供图

自学与诉讼之路

“我决定自学医学和法律著作,因为只有找出医方的问题,才能有理、有据地来打这场官司。”

  

李林与汪莉携手走过了26个年头,人生的中途,夫妻却阴阳相隔,这给李林带来了巨大的哀痛。料理完妻子的后事,李林开始准备着手解决这个纠纷。他希望通过法律的渠道来解决,所以开始准备打官司。

  

“肺上切了一块,大小是7.5厘米×1.5厘米×1.5厘米。当时从我妻子身上切下这么大一块肺,我们都不知道怎么要做这个手术检查,而且是我事后追问才知道的。要搞清楚这个事情,就必须钻研这个问题。当时需要弄明白的是,医生的这个决策对不对?如果医方有错,错在什么地方?患方要打官司,首先要知道这些。”李林说。

  

其实,汪莉还未去世时,李林就开始试着钻研医学问题了。年4月起,他开始到书店寻找一些医学、法学类的专业书籍,先后有《病历书写规范》、《诊断学》、《呼吸内科诊疗常规》、《临床诊疗指南》、《心胸外科手术并发症》、《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法》等。他是公务员,白天忙于工作,晚上或周末时间,他就一本本地“啃”这些专业性很强的厚书本。

  

“我受过高等教育,学的是历史专业,跟医学、法学不沾边。我是凭常识感觉在我妻子治疗过程中,医方有明显违背常理的地方,比如未尽到告知义务等,但这只是感觉,缺乏说服力。所以我决定自学医学和法律著作,因为只有找出医方的问题,才能有理有据地来打这场官司。”

  

医学专著枯燥乏味,晦涩难懂。但李林坚持研读,每遇到一些重要内容、段落、篇章,他不仅要特别勾画出来,反复咀嚼、分析和思考,有时还要背下来。在李林的印象里,最难的是书里那些大量检验指标全是英文标注,好在他的女儿英语不错,帮他翻译、解释那些英文的医学专业术语,帮他逐渐弄懂这些专著。

  

花了大约1年时间,李林不仅自学这些医学、法律专著,还广泛收集多位知名医生发表的与“VATS胸腔镜手术”的学术论文等材料。了解这些内容后,他找出妻子的病程记录等病历资料,一项项地与医书、法学条款对比:手术到底需不需要开胸手术检查,医方的处置是否有问题,如果有过错,错在什么地方……

  

这种对比记下的笔记,就像写学术论文一样。李林在笔记里详细地记录着引用文献的出处:专著名称、编者名、内容所在页码、出版社名称及版本信息,等等。例如,医院给汪莉做的手术检查“属于典型的过度手术”,他如是记录证据:“医院所编《呼吸内科诊疗常规》(人民卫生出版社年8月第二版)第页。违反了医学界公认的医疗常规和临床路径。”

  

李林说,通过对比《呼吸内科诊疗常规》、《临床诊疗指南》、《心胸外科手术并发症》等医学专著,他自己得出了结论:“医方给汪莉做的电视辅助胸腔镜手术和左肺上叶楔形切除手术,存在‘未取得患方知情同意,违反诊疗常规和临床路径’、‘违反诊疗常规和临床路径’、‘违反胸腔积液检查诊断的诊疗常规和临床路径’等问题,属于典型的过度手术。我妻子当初只是患了胸膜炎,医方没有进行胸膜穿刺术常规检查,直接进行手术检查——VAST左胸探查术。她其实没有必要承受风险这么大的手术检查。手术检查造成了人为的严重后果,令她承担了并发症的风险。”

  

分析出一些问题后,李林还去找了一位在呼吸内科任临床医生的朋友,帮忙验证他的结论。他说:“虽然是朋友,但人家可能出于同行的考虑,不愿直接说明白,但暗示了我的结论是对的。”

李林自学过的部分医学类书籍

受访者供图

不要律师代理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结论是“不属医疗事故”,但司法鉴定意见书则显示,医院方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

  

医院的医患纠纷问题上,昆明医学会出具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昆明医学会医鉴字[]40号),得出的鉴定结论是“不属医疗事故”。鉴定上说:“专家分析认为,医院对患者汪莉的术前诊断结论成立;探查术和手术恰当;医院存在病历文书书写不完善及医患沟通不充分的不足,但跟汪莉目前的病情现状无因果关系。”

  

李林及亲属对这个鉴定结论并不满意。李林认为,“鉴定未对争议要点和客观事实鉴定,得出的鉴定不客观、不公正”。年7月16日,李林及他的女儿、岳母三人向官渡区人民法院起诉,状告昆明医学会,认为鉴定行为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而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10月13日,官渡区人民法院驳回了李林的起诉;

  

12月9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官渡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指令该法院进行审理。

  

年6月30日,官渡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李林等人的诉讼请求。李林不服,提出上诉。

  

年11月12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李林的上诉、维持原判。

  

状告昆明医学会的官司输了。但李林坚持认为,汪莉的病情变化,是医院的一些“过错”造成的:“对患者做的电视辅助胸腔镜手术和左肺上叶楔形切除手术与手术同意书所行手术不一致,医方未履行告知义务。医方施行的手术违反胸腔积液诊断检查的诊疗常规,属于过度手术。没有按照《病例书写基本规范》和《诊断学》的规定进行问诊,没有按照规定在术前对患者的手术风险评估,没有按规定为患者提供替代医疗方案等。医方的过错给我造成了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

  

与昆明医学会的诉讼还在进行之时,年年底,李林又向五华区人民法院起诉,状告给汪莉医院,要求赔偿损失。他还坚持诉讼中不要律师代理,自己学写诉状、答辩词、收集证据。

  

经医、患双方申请,针对这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五华区人医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司法鉴定。近两年后,年8月26日,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

  

鉴定书的意见为:医院为汪莉提供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鉴定书指出:医方未积极与汪莉及家属沟通说明,在没有行胸膜穿刺术及胸膜活检术的情况,直接行“VAST左胸探查术”。医方存在的过错与汪莉损害后果之间,存在部分因果关系。

  

年3月31日,五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医院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李林等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元、精神抚慰金元,鉴定费元。

  

纠纷还未结束

医院不服五华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上诉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这起长达3年的医疗纠纷官司,还没有谢幕。

  

“总算找回了些公道。”5月23日中午,李林从办公桌上拿起此案的判决书,感慨地说,这起医疗纠纷官司打了近3年,整个过程“非常非常艰难”。

  

“打官司前,我并不懂医学,脑子里一片空白。医疗纠纷官司跟其它官司不一样,里面存在大量的医学知识,如果是不懂得医学知识的患者,打这样的官司,医院的专家和专职的律师团队,何况人医院之一,医院就像撞到一堵墙上。人家是内行,要赢,真的很难……但是,医学和法律专著告诉我,我们作为患者一方并没有错,医院的过错让患者承受了很大风险。正是这,让我萌生了为去世的妻子讨公道的想法。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维护社会公平的底线,这让我坚定了把官司打下去的信心。没有这个信念,我觉得这个官司我也不会坚持打到今天。”

  

李林还有一个计划:经历了这个漫长而曲折的医疗纠纷诉讼,他打算把打这个官司的经历写成一本书,探讨医疗纠纷中的诸多问题。他告诉都市时报记者,目前他还在为写这本书收集资料,已经快完成了。

  

但是,困扰李林的问题还没有最终解决。从他状告医院两起诉讼的结果可以看出,昆明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与司法鉴定的结论大相径庭。对同一事件的鉴定结论,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差异?

  

就这一问题,医院都三缄其口,没有接受都市时报记者的采访。只是,医院不服五华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以“本案不应当将死者作为损害后果加以认定”等理由,上诉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久前,李林已经收到对方的上诉状。

  

这起长达3年的医疗纠纷官司,还没有谢幕。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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