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交通意外,让一位年仅13岁的花样少年重伤入院,医院抢救虽然脱离生命危险,但今后高昂的医药费让这个家庭举步维艰,危难时刻淄川交警及时启动救助基金,让这位少年有了生的希望。
7月6日19时45,司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在行驶至淄川区双杨镇北京路与乡情路路口时,与13岁的高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高某某受重伤,医院进行抢救。因发生车祸时司某某车速较快,高某某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高某某创伤性脑疝、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创伤性硬膜下血肿、多发脑挫伤、原发性脑干损伤、颈椎椎体前间隙血肿、两肺损伤感染、两侧胸腔积液、腹腔积液等,伤情极其严重。
淄川交警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高某某在事故当晚进行手术后一直住在重症监护室,主治医生介绍到孩子现在虽已经睁开眼睛,但并没有意识,后期的治疗费用也很高。突如其来的车祸和每日高昂的医疗费用迫使这个家庭陷入困境,看到孩子神情憔悴的父母,民警主动告知其救助基金政策,并与救助基金服务站工作人员做好对接,帮助受害者家属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经上级批准为伤者垫付10万元的救助金,成功帮助其继续医治,高某某一家备受感动。
在这里交警部门也提醒大家,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上道路行驶时,不仅要遵守交通规则,观察好路况确定安全,更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佩戴好安全头盔,避免和减少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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